欢迎来到水与健康委员会

【通知】关于创建“中国健康饮水创新示范基地”的 通 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2 11:51:00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更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企业家的核心作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我会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国健康饮水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每年从全国范围甄选出3家企业,其创新成果或模式,可在全国或全行业内进行推广和宣传,对其他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命名为“中国健康饮水创新示范基地”,并隆重举行授牌仪式。

届时,将邀请国家有关领导人、相关部委官员、专家学者、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莅临企业现场,组织召开“中国健康饮水创新发展现场会暨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对该企业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进行深层次的发掘、提升并进行推广和宣传,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做好创建工作,特发此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目前,世界经济进入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实践证明,最终战胜危机、实现经济复苏要靠科技和创新的力量。创新不仅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强大武器,也是经济持久繁荣的不竭动力。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因势利导,奋起直追,在世界新科技革命的浪潮中走在前面,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二、活动宗旨

“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和表彰创新精神,为企业创新构建良好的沟通平台和社会氛围,全面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三、创建原则

“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每年从全国范围甄选出3家,一个行业仅限一家。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其创新成果或创新模式可在全国或全行业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宣传,为其它企业进行创新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通过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未来几年内能够持续高速增长,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近几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规模实力、利润税收等财务指标位居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

3、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企业管理

创新、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和氛围;

4、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信誉记录,近三年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违纪等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负面新闻等;

5、具有召开现场会、研讨会、可供考察和交流的活动场所。

五、申报要求

1、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可自行申报,也可由各地学会、各行业协会、政府机关、咨询研究服务机构、媒体、专家推荐申报。推荐单位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提供书面推荐意见;

2、申报企业须填写《中国健康饮水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报送中国生产力学会水与健康委员会;

3、申报材料以文字为主,包括企业简介、企业创新理念及成就等。企业创新成就总结侧重于企业创新发展规划、实施纲要、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成果、经验、方法等方面,突出行业和企业特色,可结合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展现,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

4、申报材料要重点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内容客观翔实,文字简明扼要;有企业创新成果出版物(创新文化手册、制度汇编、案例集、故事集、音像材料等)。

六、申报程序

中国生产力学会水与健康委员会负责“示范基地”创建的日常工作,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示范基地”的审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宁缺勿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每年从全国范围甄选出3家。本次创建活动共分为上报申报材料、实地考察调研、专家评审、召开中国健康饮水创新发展现场会暨示范基地授牌仪式等阶段。

七、推广与宣传

召开中国健康饮水创新发展现场会暨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并对企业进行推广和宣传:

 1、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邀请国家有关领导人、相关部委领导、专家学者亲临企业现场进行参观、指导; 

2、邀请国家领导人为“示范基地”企业授牌;

3、“示范基地”企业创新成果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4、“示范基地”企业的专题片在现场会暨授牌仪式背投上循环播放;授牌仪式由学会官方网站直播并录播1次;

5、可为“示范基地”企业在国家级家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和广告投放。总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CCTV、《光明日报》、《健康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信息报》、新浪网、搜狐网、新华网、人民网、千龙网、慧聪网等全国及地方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媒体;

6、邀请中央级和地方主流媒体见证现场会暨授牌仪式,宣传稿件不少于10篇; 

7、在学会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为入选企业开辟专题,设置广告位,播放“示范基地”企业形象宣传广告宣传和推广“示范基地”企业形象持续3个月; 

8、在《中国健康饮水》大型纪实文献刊登整版广告和制作专题对入选企业授牌仪式进行宣传报道; 

9、在现场会暨授牌仪式上企业负责人发表主题演讲; 

10、在现场会暨授牌仪式上国家领导人和“示范基地”企业负责人合影留念;

11、中国生产力学会水与健康委员会理事会代表实地参观考察“示范基地”;

12、企业负责人在中国健康饮水高峰会开幕式、庆祝宴会和商务酒会上致辞; 

13、“示范基地”企业获得中国生产力学会水与健康委员会提供的整个现场会暨授牌仪式和新闻发布会的DVD光盘10套(企业logo作为屏幕角注); 

14、授牌仪式活动现场最显著位置标注“示范基地”企业Logo和名称,授牌仪式现场上为“示范基地”企业提供2块展板或易拉宝展位; 

15、授牌仪式所有海报、宣传品、资料袋等均出现企业名称和logo。


联系电话:010-84840708   84845040   李丽丽   李小爱

                           
                              中国生产力学会水与健康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热门资讯HOT INFORMATION

Copyright©2016 水与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13911373798
 电 话:010-84840708  传 真:010-84840708  E-mail:zgsjkwyh@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傲城融富中心B座1701室 邮 编:1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