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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创新型国家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首页 >> 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16-03-11 16:59:02 分享到: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科技创新发展”主题记者会,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记者会上表示,要建成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关键。

万钢介绍,从发展的角度看,2015年末,全国技术市场的成交额已经达到了9835亿元。所谓技术市场,就是指技术委托开发、服务、咨询、许可、转让等,包括企业承担的重大项目,这个数字说明成果转化发展比较快。但是从结构上看,80%左右是企业进行转让和吸纳产生的,高校、研究院所在转化成果时还有一些障碍。3年前,科技部曾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进行调研,发现问题主要有审批手续过长,不适合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处置权、收益权不明确;企业和高校产学研的合作中还存在一些障碍;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转化过程不顺畅等。

“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8月二读后通过,主要是在这几方面破除了障碍:首先,取消审批程序。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步骤,由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处理。直接参与这些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可以享受转化收益的50%以上,这里特别提出 以上 。第三,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活动,来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落地转化。最后还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万钢介绍,为了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最近又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也已经在网上公布。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法律政策扎扎实实地落实到位。

万钢还建议,可以把电视上与创业、科技相关节目的播出时间往前提一提。现在全社会对科技成果感兴趣的人很多,希望媒体多推介,使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都能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来获得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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